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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要住院吗 多名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病毒不可怕 要有信心 ”

导语:好消息!珠海、清远、粤西都有首例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出院!珠海首例确诊患者治愈出院1月30日,珠海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愈患者出院。该患者49岁,系“紧密接触感染者”。1月17日起,该患者在中山大学
好消息!

珠海、清远、粤西都有

首例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出院!

珠海首例确诊患者治愈出院

1月30日,珠海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愈患者出院。该患者49岁,系“紧密接触感染者”。1月17日起,该患者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隔离治疗,经过13天的全力救治成功治愈,经专家组讨论,符合出院标准,于今日上午10时30分出院。

据悉,该患者一家三口均为确诊病例。1月11日,他的父母从武汉来到珠海女儿家。1月17日,父亲初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1月18日,其母亲和患者相继出现发热等症状,由医学观察转为隔离治疗。

"这个病人的核心治疗方法是激活她自身的免疫力."CUHK第五医院副院长李中和说:“目前还没有针对新冠肺炎的特效药。因此,制定符合患者自身情况的免疫方案是治疗的关键。”

谈到之后有什么打算,该名患者说:“因为我父母还在医院,后续我会配合医院做好父母的治疗。我想给所有的病患打打气:不要恐惧,不要担心,真的要相信医生、相信医院,因为这边有最精良的设备,还有这么多有爱心、敢于奉献的医护人员,所以大家不要恐惧,也不要害怕,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战役。”

清远首例确诊患者治愈出院

出院患者为51岁女性,在武汉工作。来清远探亲。1月22日9时,我到清远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市医学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根据临床症状和流行病学调查,经省疾控中心检测和专家组评估,1月2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经过清远市人民医院医护团队的极力救治,首例患者体温恢复正常,咳嗽等症状消失,肺部病灶较入院时明显吸收好转。

患者表示,住院期间得到了医护人员的悉心照顾,新年期间有医生护士陪伴,让她非常感动和感激。她表示,出院后会留在家中继续做好自我隔离工作,密切关注身体状况。

据了解,清远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为钟南山院士所在广州呼研所的清远工作站,感染科为广东省最强科室之一、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具备救治危重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能力。

1月24日,清远市制定实施《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方案》。清远市人民医院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组织架构,建立隔离观察室、临时观察室、隔离病房、ICU负压病房,建立日常联席会议协调机制,落实全院职工参与,全面升级防护工作。1月24日至今,我院每天有280余名临床一线医生和460余名护士值班,日班、夜班医护人员、医疗技术检查人员、后勤保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1700余人。

粤西首例确诊患者治愈出院

1月29日上午10时,在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的精心诊断和护理下,粤西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治愈出院。患者戴女士拥抱鲜花,紧握医护人员的双手,一遍又一遍地说:“谢谢,你们辛苦了!”

68岁的戴女士曾在武汉住过一段时间。今年1月14日,她因发热、乏力、气短来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急诊科就诊。胸部X线检查后发现双肺有炎症,认为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该病例的出现引起了医院的高度重视,患者被直接送往重症医学科住院治疗。同时,立即将样本送往广东省疾控中心进行检测。1月20日疾控中心检测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

经专业团队精心治疗护理,患者病情逐步得到控制,体温恢复正常,三次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显示为阴性。湛江市卫健局组织专家集体会诊合议后一致认为,该患者符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 》中关于解除隔离和出院的标准。经报广东省卫健委和湛江市卫健局核准,可以解除隔离,予以出院。

戴女士说:“得知自己感染了,我非常焦急。但在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领导和医护人员的耐心指导和精心护理下,我逐渐平静下来,积极配合治疗。感谢重症医学科的医护人员对我的关心。他们是我一辈子的恩人。”戴女士得知自己出院后非常激动,多次向医院领导和医护人员表示感谢。同时,她鼓励其他患者:“新冠肺炎并不可怕,你必须对医护人员有信心,对自己有信心。”

在医护人员全情全意的工作下,目前收治患者情况稳定。小南了解到,作为湛江定点收治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工作量非常大,患者排队时间较长,会增加交叉感染风险。为了减轻门诊压力和对患者进行初筛,该院开通“发热咨询”免费在线问诊功能,呼吸内科、感染科、ICU等专业的20余位医生针对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病人提供在线咨询,消除心中焦虑。

在中国领先:

广东将确认疑似患者

治疗费用包含在医疗保险中

1月30日,小南从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我省医疗保障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部署,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国率先将确认疑似患者救治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无需被救治患者个人支付,最大限度保障患者及时得到救治。同时,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用耗材医药采购工作,全力支持我省疫情防控大局。

01

责任落实到位。省医保局迅速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发出倡议书,号召全省医保系统党员干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任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02

待遇保障到位。疫情发生后,省医保局第一时间于1月23日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在落实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要求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将确认疑似和确诊的参保患者符合国家、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取消住院起付标准,并明确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最大限度保障患者及时得到救治。及时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医疗费用,待其认定工伤后与工伤保险基金结算,消除广大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1月30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指导各地医保部门做好我省政策与国家补充要求的衔接工作。

03

管理服务到位。为确保患者不因医保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救治医院不因医保费用问题影响救治患者,省医保局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加强经办服务,对确认疑似和确诊的参保患者住院、门诊医疗费用均按项目付费,对救治医院临时提高预付额度,截至30日全省预拨基金14.1亿元,有效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简化备案流程,推广电话、微信、互联网等备案渠道。加强有关医保政策宣传解读,解除群众看病就医顾虑,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04

药品保障到位。全省医保系统加强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监测工作,及时预警价格和供应异常波动。

加强与采购平台、医疗机构的联系,积极协调调配疫情防控急需药品,确保节日期间全省所有药品招募平台正常交易、及时送达。支持将疫情所需的新剂型、新品种药物,以及医用耗材、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盒等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纳入采购平台直接线上采购,不受备案比例和数量限制;很明显,难以购买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可以由医疗机构自主购买,用于应急使用。截至1月29日,由上海之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洁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大学金奎大基因有限公司生产的6款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已上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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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多名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病毒不可怕,要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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